日前,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帕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帕珠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安排私營企業主支付個人費用;在上級單位檢查時不如實報告工作;生活腐化墮落,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國家資金,收受巨額賄賂。
帕珠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恥,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帕珠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