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拉薩市當雄縣紀委監委對當雄縣寧中鄉堆靈村原黨委書記林珠西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林珠西繞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把國有資產和集體資金當成個人“錢袋子”,挪用征地補償款和合作社周轉資金、村集體資金歸個人使用。林珠西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資金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恥、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當雄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由當雄縣紀委給予林珠西繞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